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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章程规程解读
发布日期:2023-07-20 16:52:17 来源: 阅读:30
中国教育技术协会中小学专业委员会
会员章程
一、 会员发展 范围和条件
1.各地中小学校、特教(中心)学校、幼儿园和各省、地(市)、 县 (区) 及教育信息化职能机构 (单位);
2.关心和从事教育信息化研究和产品研发的社会各类法人实体。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可以申请理事或常务理事单位: 1.在教育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和研究或应用成果; 2.近 5 年内获得过省级以上教育信息化荣誉;
3.近 5 年内入选地市级以上教育信息化类应用试点;
4.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 并自愿为会员单位所共享,在产品和应用 服务方面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
二、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团体会员的权利, 由其推荐的代表行使。
1、参加专委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自主权及优先权;
2、有权申请和专委会网站链接,建立信息共享与联络平台;
3、在专委会官网上进行信息化应用典型经验和优秀成果展示的优 先权;
4、获得专委会提供信息、咨询、资源服务的优先权;
5、符合要求的团体会员可优先申报并承担中国教育技术协会课题;
6、在专委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中,发表论文、展示成果、宣传成果的 优先权;
7、在专委会组织内的推荐权和担任专委会领导的被推荐权; 8.对专委会工作的建议权、批评权和监督权。
(二)义务
团体会员单位应支持其推荐的代表履行专委会团体会员的义务。
1.执行专委会的决议;
2. 向专委会报告工作、提供信息;
3. 维护专委会的合法权益;
4. 参加专委会的各项活动;
5.按时缴纳会费;
6. 完成专委会交办的工作。
理事的权利和义务见中国教育技术协会中小学专业委员会理事会工作细则。
三、 发展程序
1.有意向的单位通过网站填写团体会员入会申请表、 团体会员代 表信息表并盖章,连同本单位法人代表证书或单位合法证书编码的扫描 件发送至网站;
2.秘书处进行审核, 申请一般会员单位由秘书处审核通过; 对申请理事或常务理事单位的需提交常务理事会投票网站直接公布审核结果。凡审核通过的单位, 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中国教育技术协会缴纳会费;
3.收到会费后,秘书处审核后会发放会员证书,申请单位在网站“我的证书处查询并下载保存。发票将根据申请单位提供的开票邮箱在7个工作日内发送。需要减免会费的请向秘书处提出申请,秘书处予以审议, 通过后发展。
四、 会费标准及缴纳办法
1. 会费标准,所有常务理事单位、理事单位、一般团体会员单位 按每年 1000 元收取会费。所有企业单位按照每年 3000 元缴纳会费。
2.会费转账至中国教育技术协会
账户名称: 中国教育技术协会
帐号: 01090520500120112004372
开户行:北京银行总行营业部
北京银行联行号: 313100001104
汇款时, 请务必注明 2023 年中小学专委会会费。
3.一般情况下,团体会员每年缴纳一次会费,原则上在当年 3 月 31日前缴纳;
4.缴纳会费的同时,请按提示直接提供贵单位的全称、税号、 负责人邮箱及汇款的扫描件等。会费电子发票通过邮箱发送。